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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有机废气处理类别中的“密封”和“未密封”

时间 : 2021-10-22 11:13:43 阅读 : 109
有机废气处理标准主要参照《大气污染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石油化工和煤炭工业中的有机废气,设备中有机废气的安装和施工应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挥发性有机物质很容易在这些行业中产生。然而,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在涂层、工业清洁和印刷环境中无法密封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的排放。 

下列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应当按照 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1)生产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原料,如石油炼制和石化工业、煤炭加工和转化;
(二)燃料油和溶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
(3)以涂料、油墨、粘合剂、农药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为原料的生产;
(4)使用含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产品,如油漆、印刷、粘合和工业清洗。具体来说,哪些企业产生的废气含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其生产和经营活动是“未密封的”。根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51条和第38条的规定,造船是不能在封闭空间内进行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 

上述内容摘自: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释义》第四十五条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内进行,污染防治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如果不能密封,应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不在密闭空间或设备内进行,未按规定安装或使用防污染设施,或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的措施。

有机废气处理主要处理挥发性废气, 也区分不同类型的废气。总的来说,封闭空间废气处理的安全性和施工难度也较小。对于非封闭空间,施工难度应考虑不同工艺流程中废气的差异。只有将二者有效结合,才能产生z大的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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